针对劳动仲裁的时间要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通过本文来了解,这样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利用劳动仲裁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正常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