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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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负全责误工费的计算根据误工时间及实际收入水平进行确认。误工费是指受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害人在因伤接受治疗这一段时间内,所遭受的收入损失。
经交警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要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生效。生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没有足以推翻它的证据,就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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