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许可质检监督措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监督检查有两种措施: 一是书面检查,即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 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 目前,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制度。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1、备案审查。局内各行政许可职能科室要把实施的行政许可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具体程序、时限及收费情况报局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实施行政许可中的上述环节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局法制机构; 2、资格认定。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定;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广大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局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