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许可质检监督程序

2022-05-08 17:16:01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8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质检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质检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质检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程序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展开更多

针对行政许可质检监督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2.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受委托机关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受理 1、审查申请材料:承办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口头或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 2、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资质认定(授权/验收)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技术评审组,并将申请材料交评审组长。 3、不受理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资质认定(授权/验收)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 (二)技术评审 评审组应在2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整改时间不包括在内)。评审组长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技术评审材料报发证机关。 (三)审批 发证机关接到技术评审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报局领导批准;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书面告知。 (四)颁发证书 发证部门自决定行政许可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证书。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