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的起算,是指追诉时效从哪天开始计算。追诉时效的计算,应依刑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追诉时效的计算违反刑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追诉时效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即成犯,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2、行为犯,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3、危险犯,从实施危险并造成险害后果之日起计算; 4、结果犯,从犯罪结果之日起计算; 5、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日起计算; 6、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7、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起算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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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被侵害人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本该受案而没有受案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追诉期限的延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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