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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公司倒闭了,我是公司的管理,请问这样发放工资合理吗?

2018-10-26 1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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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0-26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所有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都是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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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破产当月的工资需要发。公司在面临倒闭的情况下,一般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因此公司只要是在不违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前了三十天进行的话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必需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其合理的赔偿应该是十五天两倍于前五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可以多拿一个月的正常工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员工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员工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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