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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笔录签字规定: 1.在询问结束后,执行员应当将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场向其宣读。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要在笔录的末尾签字,填写签字日期。 2.如果被询问人认为记载有差错或者遗漏的,可以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更正或者补充的文字上按手印、签字。
法院强制执行的上门规定包括: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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