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才能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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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两人户籍不在一处。可以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人单独证件照片几张,两人一起,到随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离异手续,开具离婚证书。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由一方到不同意离异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离异。
两个户口都同属于一个人的,当事人依法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对其中的一个户口进行注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人应当只能够拥有一个户口,因此其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申请注销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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