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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用我姐的名字买的我姐单位的房子,当初我姐单位规定5年之内不许交易,所以这5年之内办过户前想做个公证

2018-09-11 17: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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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11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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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当然可以。你买的房产,登记在你和你姐姐的名下,产权属于你和你姐姐共有,系按份共有;在登记你姐姐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你姐夫也是有份额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能,非夫妻关系,儿女继承,无法直接办理房产证加名,更名的。所以说你这种情况是无法在你姐的房本上加你的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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