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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甲类药一般全部赔偿,乙类药扣减10%-30%,丙类药也就是自费药,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如果对用药有疑问的,可以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可以申请医院代表出庭解释。
交强险只要有责任,就要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如果医疗费用在10000元内,保险公司是需要报销所有的费用的,包括门诊、住院、抢救以及营养费等,所以是不能扣除自费药的费用的。不过具体还是要看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对赔付有异议的话可以去保监会进行投诉。交强险的具体赔付责任限额为:医疗费10000元,伤残费110000元,财损2000元。、交强险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时是不能扣除“自费药”。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约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计算保险赔偿责任,但考虑到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具有较强公益性特征,在确定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金额是不宜扣除“自费药”。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按保险条款约定处理“自费药”。如果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明确约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计算保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该约定扣除“自费药”进行理赔,法院应予以支持。需要注意的,如果同时存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应优先赔付自费药部分,其余部分医疗费再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予以赔偿。以上就是关于交强险扣除自费药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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