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针对职工工伤认定后医疗保险未报销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同城市对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基本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相同的,比如到定点药店购买药物的费用、门诊和急诊的费用、治疗恶性肿瘤所用的化疗费用等都在职工医疗的报销范围之内。但是也有一部分不在职工医疗报销范围之内,比如美容整形手术、保健性疗法、病历的工本费等。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是可以正常报销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般来说都是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先行垫付。然后该员工申请工伤鉴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就可以对已经发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就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结算,然后该机构就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情况的审核通过。在以上程序完成后,对于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就要由经办机关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