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决定书必须包括哪些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六种情况:第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第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第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第五、赔偿方式和期限;第六、调解终结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包括的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