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生效的要件是协商一致、签字或者盖章,可见盖章并非必须。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其代理人,或者劳资主管人员签名的,合同也可生效。另外,合同是否鉴证,是否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是否备案并不重要。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针对所谓劳动合同签字盖章是否规定需要盖章,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字或者盖章者中的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区别就是,是个人,还是单位。个人的签字(盖章)即写上自已的名,或者盖上有自已名字的刻章,单位的签字(盖章)即一般签名为事件的办理人,或者者盖上本单位的公章。
劳动合同盖是盖公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门印章为内部印章,由用人单位授权的用人单位公章确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