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针对股权转让的范围对股东有什么限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记名股票可以以背书或其他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是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更具有资合性。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二至二百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