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另外,有最新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精神,经研究,对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中央部委有关政策调整方案出台前,将我省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 (一)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三、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18日
针对贵州省企业职工死亡养老金标准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如下: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