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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年父母购买基金离婚时能分吗?

2022-06-29 1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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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9 回复

专业分析:

。 1、你们双方的书面协议时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之后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基金他方是无权分割的 2、婚前的房产如果在婚后的出租期间,他方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您父亲当时遗嘱中明确只给你,即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现今提出以离婚诉讼提起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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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婚前双方父母全款买房,若仅登记子女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若登记子女与其配偶双方名字的,视为对子女与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该房产。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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