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的契税: 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 140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城建税 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土地出让金 成本价:城八区内:15.6元/平米城八区外:12.9元/平米 10%按经管理 3%(按成交价)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营业税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4] 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6% 5年或5年以上:差额×5.6%;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补充回答:契税=15万元*1%=1500.00元买方承担营业税=15万元*5,5%=8250.00元卖[5]方承担土地增值税=15万元*1%=1500.00元卖方承担所得税:=15万元*1=1500.00元卖方承担房屋交易手续费=65平方米*6元/平方米=390.00元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房屋产权登记费=65元。(买方承担) 工本费 80元,共有权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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