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首先到工商部门索取表格,拿回去填写好再交上去,或者可以到当地省级、地市级的工商部门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填写。 个人建议还是拿当地工商部门印刷好的表格比较好)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章程的模板,再自行修改)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也就是房产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商品房预售证等等)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例如总公司的前置许可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具体请咨询工商部门,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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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的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任职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名称、住所等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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