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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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不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而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但是如果认购书具有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受购房款的,则该认购书应当认定为买卖合同。
满足条件的预购合同能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预购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购合同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能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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