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开庭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案件在批捕之后一般在5个月左右的时间会进行开庭审理。 在法律规定上,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关押时间一般不可超过二个月。如遇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情况,可以经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遇到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最多可延长半个月。针对认定认为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部门或自信侦查,但补充侦查应该在1个月内完成,最多不可超过两次。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该在受理之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同意,最多可延长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案件中的开庭时间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各阶段的处理时间都作出了较为具体的限定。对于进入法院进行审判的案件,我国并未对法院开庭的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此基础上延长三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故虽然对于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我们并不能明确确定,但该时间也必须限定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从受理到宣判的时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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