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的便利,杜绝管理失控,应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的监管问题。 (一)科学确定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相关概念,从理论上解决会计账簿监管对象的问题一是以会计账簿为中心的核算程序发生改变,会计账簿由信息加工环节转变为信息呈现环节,并使原始凭证的采集与导入环节成为决定会计信息质量的“瓶颈”;二是会计账簿的表现形式有了极大的扩展:硬盘(服务器)存储的账簿、子系统导入的账簿、移动介质存贮的账簿、纸质打印的账簿,以及账簿查阅依赖的财务软件信息系统,都成为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的新形式,这些会计账簿的新形式也必将成为信息化环境下加强监管的对象。 (二)及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从财务软件开发和推广环节入手进行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改变无序竞争,惩治财务软件开发商的违规开发、违规推广问题,切实保证财务软件遵从会计及审计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尽快出台有关审计线索保全的软件研制与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使财务软件具备充分保留并提供审计痕迹的功能,如数据更改、删除和新增的记录必须保留。同时,运用法律武器,严格制止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违反会计法规的计算机技术,不符合会计、审计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软件禁止进入市场,对属于软件开发原因造成的违法行为。应追究软件研发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财务软件的会计信息质量。 (三)明确会计账簿的存储介质,强制性推广专用介质。确保电子化会计账簿的原始性与可靠性鉴于电磁性介质储存易修改、易损坏的特点,根据国内外经验,在数据存储技术中首推磁带WORM技术。这些不可逆式的存储载体可以有效地防止用户更改电子文件,保持电算化会计账簿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有利于强化电子账簿原件的说服力与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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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多部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应收账款管理的加强措施有哪些 1.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2.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和约束制度。 3.加强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合作。4.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评价客户信用状况。5.加强应收账款的分析与通报。6.定期与客户对账。7.加大清欠力度,利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企业权益。8.规范呆坏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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