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1、对这宗地进行评估; 2、土地所有者确定拍卖起价; 3、确定拍卖公司; 4、发布拍卖公告。在中国,土地拍卖是:①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②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③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④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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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出让程序为:1、发布公告;2、购买招标文件;3、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4、成立委员会;5、支付投标保证金;6、投标、开标、唱标;7、评标会;8、确定中标人;9、发出中标通知书;10、退还证金;11、签订协议;12、公布转让结果。
委托拍卖标的流程如下:1、提供身份证明、拍卖人要求的拍卖标的所有权证明或者可以依法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等资料;2、核实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3、拍卖人认为需要鉴定拍卖标的的,可以鉴定;4、评估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中规定的拍卖标的不一致,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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