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即使被受理,也可能因为超过法定时限而请求主张得不到支持。主要的时限包括: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6)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进行举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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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的话,是属于七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多处伤残司法鉴定应为多处不同的等级。脾脏切除应为八级,具体肋骨及肺部还需结合受伤情况由司法鉴定确定。发生工伤的,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的结果申请赔偿。赔偿一般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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