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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022-03-04 15: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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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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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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