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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不得转让房产

2022-04-08 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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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8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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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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