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综上可以看出,所谓的工伤并不一定要求在办公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也可以算作工伤进行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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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关键是要先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职工本人不负责任或只负次要责任,那就是工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符合以下情况属于工伤:必须在合理的工作路线内;必须是交通事故;必须是非职工本人的主要原因。员工还应特别注意,员工在通勤时骑自行车摔倒,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同时报警处理,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上述主要原因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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