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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亡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2022-10-04 03: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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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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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一: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齐全后,需要在世方书写起诉状,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由法院调解后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第二:是否有遗嘱。产权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第三:继承人。办理过户之前先要对遗产继承问题做出处理,在继承遗产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调解的方式,用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去办理房屋过户。如果继承人较多,需要出具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圈定继承人范围;再提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确定一个继承人。继承人拿着这些公证书就可以去申请过户了。第四:子女继承。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第五:配偶继承。配偶继承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产权人父母和子女继承。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世证明,去当地公证处继承,之后拿着公证书办理过户。第六:办理过户。协议或者判决书取得后,由在世方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判决书到当地房产办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三种方法。具体情况如下:老年人与孩子准备好资料、证明与合同去房管机构办理转让登记;继承房屋过户;赠与房产过户的老人能够将房子赠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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