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针对我是去年10月份在百货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当时是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也不给退押金,该怎么维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年的租房合同三个月不租了押金退。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押金属于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事项,住客在住酒店时,无法提供足够的押金,如果无法与酒店协商达成一致,则无法与酒店签订住房合同,也就无法入住。
看违约责任里面并没有乙方押金的责任按照合同对等原则,乙方若果非不可抗力原因,押金认定为定金,不予退回。但是通过司法途径,3个月的租金是要予以退还的。一般情况下显示押一付三第一,押金的法律属性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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