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享有的独占的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专有出版权并非出版者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它仅仅是出版者从著作权人处依合同继受取得的权利。相应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也依合同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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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1、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2、署名权是出版者享有的邻接权中的人身权利。 3、版本形式包括版式形式和装帧形式。 4、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在版权页上做好图书版本记录,图书版本记录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1)书名(或图片名)。 (2)著作者(或绘制者、编辑者、翻译者)的姓名(或笔名、单位名称)。 (3)出版者、印刷者和发行者的名称。 (4)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 (5)统一书号、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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