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到追诉时效的问题,涉嫌故意杀人罪,追诉时效二十年,如果十八年间被害人家属也没有报案,公安机关也没有发现,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但是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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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案件没有立案的,超过28年后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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