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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