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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23-03-09 1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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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9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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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旅游中心提出申请:经营单位向市旅游中心提出开展漂流项目的申请,并提交附有单位概况、经营情况、配套服务设施及景区规划情况等相关资料,由市旅游中心依据《舒兰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初审意见。资源部门审批:经营单位持市旅游中心初审意见,到乡镇和水利等部门申请河道审批。乡镇和水利部门设置审批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合格者予以审批,提供批准证明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经营单位依照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价》(DB22/T1817-2013)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标准,由质监、食药监、卫生、公安、海事、安监、交通、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审批。到工商、税务机关注册登记:经营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市工商管理税务机关依法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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