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 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租赁后未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继续交付房屋、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拒绝担责的,承租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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