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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婚丈夫有权要求女方还房屋的贷款吗?

2023-03-04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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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1.我所说的,想要平分曾经共同偿还过的债务,是我们共同还的购买房子所欠下的债务,我们以前共同还了一部分,现在房子已经协议归男方了,我能否要回我们曾共同偿还房子债务的一半? 如你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共同偿还了你丈夫婚前买房所欠下的债务,可以偿试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归还为他清偿债务的一半,其理由是:1.房子是丈夫婚前的财产,其买房留下的债务也是其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积赚起来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为共同居住房子而为之,现离婚将房子归男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不返还,完全违背原来归还债务时的意思表示;2.离婚协议对房子归属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明火显失公平;3.离婚协议对共同为丈夫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约定。当然,我所说的这三点理由只是法律理论上的理解,具体的实践,情况很复杂。 2.协议中说家里的财物,电视机和空调归男方,其他财物归女方,但是我去搬的时候,他却只让我搬我剩余的嫁妆(电视机和空调也是我的嫁妆),其他的东西不许我动。 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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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丈夫贷的款,离婚后,妻子是否要还,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1、丈夫贷的款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在离婚后,妻子无偿还义务,不需要还;2、丈夫贷的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具有偿还义务,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对该笔债务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那么妻子就没有偿还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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