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针对离婚案件可以用哪些证据证明分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以下证据可用于证明分居: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来往的书信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必须书面,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证人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
证明分居的证据: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单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来往的书信;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的证明比一般证人的证言更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