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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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具有裁员等行为的,需给予劳动者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则一般单位不需要给予其补偿。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不能够认定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不一定完全认定职工有罪,只有在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并且判决生效后,才可以认定职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故以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有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才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相关员工已被生效判决书确定构成犯罪,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公司可解除与涉案的相关员工的劳动关系,但应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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