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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双方代理行为无效,我代理行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2022-11-04 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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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您的行为属于双方代理。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如双方代理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事后未得到各方的追认,被代理人可因此而解除代理关系,如造成损失亦应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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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当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生效;当被代理人不追认的,则该行为不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具体是: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名义从事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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