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人单位有权利处理职工的降低工资的行为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