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导游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针对旅行社应向旅游者说明哪些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旅游者提前退团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法》规定,强调旅游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要是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前旅游合同的,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