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离婚诉讼损害赔偿的诉讼理由

2022-05-04 00:59:40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4 回复

专业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展开更多

针对民法离婚诉讼损害赔偿的诉讼理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定义是指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此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对于因上述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具备下列要件: 1、配偶一方实施了上面讲到的四种过错侵权行为。 2、配偶一方主观上是故意而为的。 3、必须存在损害结果,这种损害结果是无过错方人身、财产或精神受到损害,并且造成了婚姻关系破裂的结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配偶必须无过错。所谓无过错,是指该方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 6、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在无过错方做原告或者做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行使,不能在婚内不要求离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