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人已经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在下班路上突发车祸算工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是否属于工伤要看在这起车祸中承担的是否是主要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在这一起车祸中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的只是次要责任,那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事故中承担了大部分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