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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如属于居住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七十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六、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早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成熟,许多城市都曾出现过一些商品房只有50年的使用权问题。还要提醒购房者的是,最近两年冒出的许多新商品房种类,如单身公寓、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并广受各买房者的欢迎。不过,在买这些房屋之前,您有必要搞清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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