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权转让是要重新和公司签订协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当然有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都同意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后,重新签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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