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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购房合同中定金、退款条款?

2023-04-01 15: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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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1 回复

专业分析:

很多楼盘在购房协议中都有这样的说明:“本协议签订×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首付款或与出卖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认购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或者“购房者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到某处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购房者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将购房者所定的商品房另行销售而无需告知,本协议自动作废,且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仅对购房者未能签订合同情况进行了约束,却未对出卖方进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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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合同条款中标的的理解为合同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为合同中约定的物品、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生效的必备要件。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 1.对虚假宣传不担责; 2.违约金、定金两者如何取舍由开发商规定; 3.利用格式条款强制转嫁; 4.业主共有部分归开发商所有; 5.双方违约金比例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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