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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房, 婚后双方离婚, 房子是男方的, 男方还用还吗

2022-11-10 08: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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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请问你们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婚前付的全款还是首付?之前男方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他儿子一个人的呢?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房子的产权呢?如果不要房子的话,对于属于你支付的那部分和相应的增值是需要换算成现金补偿给你的,剩下的房贷部分也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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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除此之外所有情况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产生财产,在谁名下就属于谁的财产,如果为金钱则谁占有谁获得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财产按法律上的概念是对民事主体有经济价值的权利,包括债权、物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男女一方婚前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即对售房人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权利,此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债权;产权证办出后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物权(所有权)。 2、由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对售房人享有的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债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当购房人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之后,购房人享有的对售房人的债权即告消灭,变成了对房屋享有的物权(所有权)。 3、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债权变成了物权,没有先前的债权,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物权(所有权),物权是债权的转化形式。由于债权在此种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而物权(所有权)又是由债权转化而来,因此,若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才办出产权证的,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即使是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取得产权证,并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此种房屋仍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同样此种贷款属于婚前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房屋所有人无法按时还贷时,银行无权向夫妻另一方主张权利,要求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由于还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有权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归还已还贷额的一半。 5、对于男女一方父母在婚前为双方结婚而出资购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对于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前为双方结婚而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分割财产时按买房时的出资额认定夫妻一方的相应份额,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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