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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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有不同的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例如: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计算,要按照它的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需要具体分析, 一、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二、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阳台的面积计算,主要是考虑的是否在结构外,结构内。结构内计算全面积,结构外按照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不存在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封闭阳台计算一半面积的。按照最新规范,封闭阳台与否并不影响增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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