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述:你的问题涉及到了一个很普遍因此也是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几个保险费,仅为员工按很低的工资基数缴纳保险,导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用人单位无力承担巨额赔付费用的情况下,出险员工的保险利益就会受到实质上的损害。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的。甘肃省今年4月份施行的新的工行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的总额作为保险投保基数,而且在程序上要求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投保时,应公布投保的具体事项,其中理应包括投保基数,单位员工此时应当核实自己的保险投保基数是否属实,及时反映自己的意见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针对甘肃省为避免职工保险收入,单位是否可以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来投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可以匿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存在违法行为的,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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