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原批准:(一)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的;(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可以撤销其相应的批准:(一)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且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二)车辆严重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连续三次通报或者严重危及行车安全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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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主要提出对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的一些基本要求。本条内容比较原则,并不适合作为责任认定的法条,而是在强调立法的宗旨和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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