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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后能享受新生育证明吗?

2022-06-23 14: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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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是符合规定的: 1、当事人的子女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而生育的; 2、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向新生儿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具体的征收标准,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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