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人资,很大部分人都认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就是实践当中,经常用到的员工行使被迫辞工权,要求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辞工一定要保留证据,不但要证明自己辞工了,还的证明自己辞工的理由真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实践当中,有的员工为了早日离职又担心单位不批准自己辞工要求,就以自己生病或者另有发展等个人原因申请辞工,然后又找到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况的证明,想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针对员工自愿离职公司可否不给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这要区别对待,主要看劳动者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原因分为两类。若劳动者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的,在实务中有部分劳动者先是以个人原因辞职,后面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理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是仍不能再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是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而离职的,则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